富阳临泉居民驾照因莫名“交通事故案”被禁止驾驶

2023-10-03 08:37

他名下莫名出现的一桩“交通事故案”,阻碍了李先生收回驾照的进程。


后来打听才知道,肇事者还有另外一个人。肇事者曾因浙江肇事逃逸事故被长期禁止开车。

原来,李先生的第二代身份证号码与肇事者的第一代身份证号码相同。于是,“禁驾”的处罚就转移到了李先生的名下。目前,临泉车管所、临泉县公安局应县派出所等部门正在帮助李先生协调此事。

莫名“禁止驾驶”,驾照转回难

李先生家住临泉县应县镇英南村。几年前,他到山西省阳泉市打工,直到今年才回老家。

2011年,李先生在阳泉市一所驾校参加了驾照考试。 2012年3月9日,顺利取得C1驾照。今年10月,李先生回到临泉家乡。同时,他计划将驾驶执照转回。

当他带着驾驶证、身份证等材料来到临泉车辆管理所时。相关工作人员告诉他,系统信息显示,他发生了肇事逃逸事故,已被禁止驾驶。资料显示,2005年,浙江象山发生肇事逃逸事故。

“被禁止驾驶的肇事者,和我不是同一个人,显然系统信息有误。”李先生称,他的驾照是2012年领取的,他从未去过浙江象山。

仔细比对信息后,李先生发现肇事者的身份证号码实际上与他一致,驾驶禁令也转移到了他的名下。

奔波了很多地方,事情还是没有进展

瀛州晚报记者通过李先生出示的相关材料发现,该材料涉及一起交通事故案件。

案件简要事实是:2005年10月29日,刘某某在象山某处驾驶拖拉机时发生交通事故,死亡。事故发生后,他肇事逃逸。肇事者、刘某某、李先生是老乡,同属应县镇。 “肇事者需要被禁止开车到2071年,现在我成了替罪羊。”李先生说。

李先生表示,他的身份证于2006年更换,有效期为200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7日。但更换前后的身份证号码不同。现其身份证号码与刘某某相同。

“我专门去山西查了一下,阳泉车管所的系统上并没有禁止驾驶的规定。”李先生表示,他的驾照在阳泉车管所的系统上显示一切正常。由于对地方不熟悉,李先生尚未前往浙江象山进行会诊。

目前,正在协调处理中

12日,临泉市车管所一位孟姓负责人表示,消除禁驾信息需要由发证机关办理。李先生的驾驶证办理机构是山西省阳泉市车辆管理所。

“我们不是发证机关,驾驶禁令也不是临泉负责处理的。”该负责人表示,临泉车管所只能帮助李先生协调。此事已致函山西省阳泉市车辆管理办公室。

15日,瀛州晚报记者致电山西省阳泉市车管所。车管所办公室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,经查询,阳泉车管所系统上并未显示李先生的禁驾信息,其驾照状态正常。

此外,阳泉车管所已收到临泉车管所的正式函件,将尽快回复。

临泉县公安局应县派出所民警表示,目前李先生需要亲自携带材料前往派出所,警方将根据情况协调处理。